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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記者鄒漢青、楊康、通訊員楚宗山)11日至12日,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在漢召開。會議傳達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對毒品犯罪審判工作的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在會上講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昌爾到會致辭。
  李少平在講話中要求,各級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禁毒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從維護重要戰略機遇期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大力加強毒品犯罪審判工作。要充分運用刑罰手段,依法嚴懲走私、制毒、販毒等源頭性犯罪和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觀惡性深、危險性大的犯罪分子。要更加註重對制毒物品犯罪、零包販毒等犯罪依法嚴懲,加大對吸毒誘發嚴重暴力犯罪的懲處力度。要進一步規範刑罰適用與執行,嚴格緩刑、減刑、假釋條件,加大對毒品犯罪分子經濟製裁力度。要扎實做好毒品犯罪死刑案件審判工作,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要規範毒品犯罪死刑適用標準,做到依法準確適用死刑。
  張昌爾簡要介紹了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他說,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工作,著力抓宣傳、抓源頭、抓嚴打、抓戒毒、抓建設,明責、確責、履責、追責,保持了打擊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各級法院充分運用刑法武器,從嚴從重懲處毒品犯罪活動,有力提升了全省打擊毒品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湖北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禁毒形勢嚴峻、任務繁重。我們將認真貫徹會議精神,借鑒兄弟省市經驗,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打擊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不斷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審判水平,為“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和諧的社會環境和法治保障。
  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致辭。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有關負責同志參會。湖北等五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專題發言。與會代表就當前毒品犯罪審判工作面臨的法律適用突出問題進行討論,對進一步加強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提出了意見建議。
  (原標題: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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